為了維持戰時經濟體制的運作,達成建立東亞新秩序的長期目的,作者針對產業組合在戰爭時期所背負的使命進行系統性的解說,以期全島四十萬的產業組合成員皆可理解到自身責任之所在。在長期戰事之下,所有的產業狀況皆極為緊張,所有從業人員都應將國家利益放在自身利益之前,不允許任何排他、利己的行為,維持現狀的主張也不符合當時時勢所趨,應當為了戰爭的後援調整產業的發展方向。作者列出六點要求各產業組合都要齊心協力達成目標:一、為了充實各產業組合的財力,各組合應該提高所出的資金。二、鼓勵組合成員在此時此際應勤儉力行,特別是增加存款。三、為了維持增進生產力,以及擴充國民社會福利設備,應達成公有設施的設置:特別設置公有農用機械、勞力補充、重點設置消費經濟的合理設施以及健康保健設施。四、進一步積極投入軍事支援事業以及經濟復興設施。五、發揚產業組合的精神。六、強調皇民化運動,努力改善生活、打破舊習、並推廣國語(日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