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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衛總隊任命狀

自衛總隊任命狀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PDM

本物件為2017年透過<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文物提昇計畫>的辦理所收集之系列物品,包含文書檔案、證件、物品等,主要為戰地政務時期下民眾日常生活所及的物件,以作為後續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更新時之用。

此物件為自衛總隊任命令狀,於1986年3月15日製發,其內文為「任命南竿鄉警察分駐所警員林金福先生兼任民眾自衛總對南竿大隊清水村自衛對副隊長」由縣長賴宗煙及總隊長李海珠戰地政務時期連江縣縣民眾自衛總隊計轄5大隊,24中隊,5個船舶隊預備隊,中隊為基層單位,南竿民防大隊則轄復興、介壽、梅石(後改清水)、津沙、仁愛、馬祖、福澳、珠螺、四維等9個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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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文字授權: OGDL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社會與政治
建檔單位連江縣政府文化處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貢獻者
捐贈
林金福
創作者
連江縣政府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86/03/15
媒體類型
其他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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