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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地區民用汽柴油配售證明卡-2

本物件為2017年透過<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文物提昇計畫>所收集之系列物品。此證件由連江縣政府製發,車主為陳書朝先生,提供於馬祖貨運行營業用車使用,需持卡才能購買汽車油料。於戰地政務期間,油料為軍用物資嚴格管制,由物資供應處統購統銷。1973年8月為了杜絕民間購用軍油,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頒布<查禁民間收購軍用辦法>違者以軍法懲處。民間用的汽柴油專由馬祖物資處供銷。1975年10月1日起,民眾須向連江縣政府申辦「油料配售卡」,持卡才能向物資供應處限量購買油料,後才修改為「馬祖地區民用汽柴油配售卡」。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楊秉訓(主纂)(2014)。商業與物資供應(經濟財稅志)。載於李仕德、林金炎、劉家國(編),連江縣志。 取自網頁版http://gov.matsu.idv.tw/lienchiang/economic.html
  •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 貢獻者
    捐贈
    陳書朝
  • 創作者
    連江縣政府
  • 時間資訊
    首演時間
    1985/11/28
  • 媒體類型
    其他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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