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無線電電唱機登記證

本物件為2017年透過<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文物提昇計畫>所收集之系列物品。此證件為無線電唱機登記證,上有列明證件注意事項,內文為「一、本登記證應隨機保管,不得頂讓、抵押或租借。二、此項電機如欲出售、可憑本證授予無線電特許廠商,或委託其代售,如屬轉讓,應事先辦妥過戶手續同時請領新證,並將原證繳銷。三、如欲增設、更換機內真空管或變更機件程式,應向當地電信監察機構申請核准後始准變更,並換領登記證。四、機內真空管擁護應妥慎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報由當地電信監察或治安機關查究。五、此項電機不得隨意改裝,如有故違依法嚴懲。六、國內遷移可憑本證轉運,於到達目的地後,應即向當地電信監察機構辦理地址變更登記手續。七、本登記證如有遺失,應立即登報聲明作廢並申請補發。」可以看出當年在戰地政務軍管時期的控管情形。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 貢獻者
    捐贈
    陳春開
  • 創作者
    待確認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年代不明
  • 媒體類型
    其他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