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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視公司記者證

本物件為2017年透過<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文物提昇計畫>所收集之系列物品。戰地政務管制時期,採訪及攝影行為與工具均受嚴格管制,均需申請執照列管,以防作為軍事蒐集之工具。於1971年(民國60年)起,中華電視公司(華視)、中國電視公司(中視)與台灣電視公司(台視)陸續於馬祖設立辦事處,並聘請軍聞社或馬祖日報記者兼任馬祖特約記者,以作為電視台動態報導馬祖軍事建設及重大施政新聞之窗口。 本物件為馬祖日報記者兼職於台視駐連江縣記者之記者證。捐贈者原為馬祖日報之報社記者,於1972年(民國61年)先兼任中國電視公司(中視)之特約記者後,再於隔年轉兼職至台灣電視公司(台視)。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連江縣志<文化志>(103年),取自 http://board.matsu.idv.tw/board_view.php?board=141&pid=69813&link=69813&start=14 (108年5月22日截取)
  •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 貢獻者
    捐贈
    吳依水
  • 創作者
    連江縣政府
  • 時間資訊
    入庫日期
    2018/04/25
  • 媒體類型
    其他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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