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2017年透過<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文物提昇計畫>的辦理所收集之系列物品,包含文書檔案、證件、物品等,主要為戰地政務時期下民眾日常生活所及的物件,以作為後續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更新時之用。
此證為特種營業許可證,由連江縣警察局頒發,負責人為林日金女士,登記營業項目為聚賓撞球間,設址於東引鄉樂華村,為1986年(民國75年)6月1日頒發此狀;此時期為馬祖駐軍人數最高峰之時期,撞球間為島上官兵娛樂的項目之一,故此開設撞球間也為當時馬祖特有的商業地景。
本物件為2017年透過<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文物提昇計畫>的辦理所收集之系列物品,包含文書檔案、證件、物品等,主要為戰地政務時期下民眾日常生活所及的物件,以作為後續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更新時之用。
此證為特種營業許可證,由連江縣警察局頒發,負責人為林日金女士,登記營業項目為聚賓撞球間,設址於東引鄉樂華村,為1986年(民國75年)6月1日頒發此狀;此時期為馬祖駐軍人數最高峰之時期,撞球間為島上官兵娛樂的項目之一,故此開設撞球間也為當時馬祖特有的商業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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