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鐮殘件,殘餘部位為中段至柄部,原件推測為彎月型石鐮殘件,刃部末端寬度略大於柄部,形成一折角,造成明顯分界。 2.石鐮柄部呈四邊形。 3.器表呈灰黃色,變質砂岩材質製成。 4.製作方式為先將石材片解成適當厚度,再打剝修整出大致外形,器表通體細磨。柄部側邊有一個因缺損形成之小缺口,柄部外側有打剝修整之痕跡。柄部與刃部交界之背邊之下方有一大處破損。 5.刃部為內彎之弧刃,雙面加工細磨成略偏鋒刃,有明顯使用消耗跡,刃線近柄部因缺損形成一小缺口。 6.標本正面近殘斷處書寫之原始註記:「PN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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