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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收證

本件藏品係採集自馬仁坑的領收證,為紙質,正面以毛筆蘸墨書寫而成,表面泛黃及邊緣帶有破損痕跡。內容描述馬仁坑佃人邱井生於同治10年(1871)6月,繳納該年份下口樑粟2石正,給付完竣後發給此單做為憑證。上頭的「理番分府」的戳章與「日北社土目」等字樣顯示,本件為漢人佃農邱井生繳納口樑給日北社番業主的收據。清中葉開始,臺灣中北部的漢人開墾逐漸擴大,族群間的交流愈趨複雜,因此清廷於乾隆31年(1766)設置「理番同知」,該單位直隸於廳,不受臺灣府管轄,為專管部落村社的特殊官署。其轄境分南北兩路,北路理番分府頭銜,自稱為「總捕分府」,又稱理番分府,但徵收正供和番丁銀則歸廳縣等普通機關辦理。光緒元年(1875)改名為「中路撫民理番同知」,光緒14年(1888)部落村社改制,一切部落事務均歸縣辦理,裁撤理番廳。馬仁坑今稱為馬林坑,位於苗栗縣通霄鎮福興里,於20世紀末由邱連綱十兄弟入墾,至今邱姓後代依然在各谷地佔相當比例。根據古文書的記載,日北社範圍涵蓋銅鑼、西湖、通霄、苑裡、三義等地,是蓬山八社中橫跨五鄉鎮之大社。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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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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