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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鐲

此藏品係漢族之手鐲,長為6.7公分,寬為6.5公分,高為1.4公分,推測其由銀金屬片攙銅、環繞製成,但金屬片並未完全閉合相接。金屬片上下留有邊框,框內刻有「六合同春」四字,在此四字之間再以浮雕方式刻有鶴與松、鹿與樁樹,還有花卉及鼎、酒壺、觚等酒器,各個紋飾之間以渦旋紋和簡單線條區隔。手鐲內側有約五個模糊的文字刻樣。六合同春,六合為天下,六又與「鹿」諧音、合則與「鶴」諧音,因此又名「鹿鶴同春」,乃指天下皆春、生機蓬勃之意,是古代常見的吉祥紋飾。漢族素有「穿金戴銀」之語,並以銀飾作為富有象徵,女子佩戴手鐲除有裝飾的外觀功能外,也代表「已婚」之意。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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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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