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文物全件以獸皮製成,形制上類似攜物袋,不過袋身呈方型,袋面上有一處圓形補丁。袋身左、右兩端同樣接縫皮製背帶並於袋身一側有木刀鞘,可放置小刀。袋蓋上有四瓣花形的縫線圖案,外圍則為同心正方形的縫線圖案,共計有四個正方形。背帶上則縫有直條形紋。排灣族語稱攜物袋為yabats,男、女皆可佩戴,同時具有裝飾與放置物品之實用功能,本件皮製背袋從袋身旁邊的刀鞘即可知道為外出工作時,放置隨身物品之用。許多族群都有類似之攜物袋。穿戴時,將攜物袋披掛於服飾的外側,背帶自右肩至身體左側,採斜掛的方式佩戴。一般來說,臺灣南部的原住民族佩戴的形制多為倒梯形(或稱船形)的袋身,而花蓮地區的阿美族、撒奇萊雅族和噶瑪蘭族的攜物袋則與本件相同,皆為方形的形制,但是沒有袋蓋,開口相較於倒梯形制的攜物袋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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