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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信片

本件標本為日治時期的彩色印刷明信片,尺寸為長度14公分,寬度8.9公分。明信片圖案為兩名紋面的泰雅族婦女,身穿傳統服飾,且穿戴頭飾、頸飾,其中一名婦女還身披披肩。紋面對於泰雅族而言,有象徵成人、榮譽及成就的意涵,通常青年到十七、八歲時,必須經過考驗才可以紋面。男子必須出外獵得人頭或鹿、羌、山豬等動物才可紋面,表示他的英勇。女子紋面表示善於織布,才可論及婚嫁。於標本下方印有一行「タイヤル族の女」及「 Manners of the savages, Formosa.」的黑色日文與英文字樣,譯為「泰雅族的女子」及「原住民風俗,福爾摩沙」,藉以說明此張明信片的圖案主題。本件標本整張表面有褪色痕跡,且邊緣及四角有較嚴重的破損情形。(本件應原為黑白照片,經由後人套色加工而成,部分色彩選用缺乏考證恐有誤,不符實情)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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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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