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塊織布縫合成一長118公分,寬104公分之披肩。左、右上角原應各縫有一條綁帶,現已脫落。全件佈滿深淺不一之藏青色夾織直條形紋(有時因綁帶位置而將布面轉向,使得直條形紋變成橫條形紋)。技法屬平紋織法。排灣族男子,不論階級高低皆可穿戴披肩,不過平民不能在披肩上裝飾紋樣圖案,就連貴族階級的披肩裝飾,也僅會在披肩兩側及下緣為飾,更華麗者甚至於其上綴以細小型琉璃珠,有時會綴如連續菱形紋等圖案,但範圍同樣也僅限於兩側及下緣。披肩穿戴方式一般係由左腋下向右肩披上,綁帶繫於右肩上,另有披於胸前者,綁帶相繫於頸後,也有單肩披掛者。披肩的功用可於蹲坐時作遮羞布用,以表示禮貌,或於上山打獵時,夜晚天氣寒冷做為禦寒衣物之用,現在則多是為盛裝出席慶典祭儀時的服飾配件。此件並未有其餘裝飾,應為平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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