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明治三十一年八月頒布「保甲條例」後,同月臺灣總督府又頒布「保甲條例實行規則」,其中規定保甲之下可設「壯丁團」,以便為地方服務。於是,昭和九年,全島設有972團「壯丁團」、團員人數達39,597人,新竹州(桃竹苗地區)便占其中的143團、團員人數5,232人。 圖為大正(民國)七、八年間樹杞林支廳轄下壯丁團在檢閱軍隊與進行訓練活動的歷史照片。該照片由劉華琳先生持有,並由其子劉興鑫先生提供。經竹東國民小學退休人士蘇明進老師與其夫人彭娥妹女士的指點,可知圖中地點在竹東國民小學舊運動場,學校前的民屋尚且稀少;依稀可見圖中壯丁團所穿的制服,即是當年的樣式;四角框內的人物為樹杞林支廳長田丸直之(大正七、八年間在任);前面的河壩,則是頭前溪。 https://culture.hccg.gov.tw/ch/home.jsp?id=296&parentpath=0,5,238&mcustomize=onemessages_view.jsp&toolsflag=Y&dataserno=201809130016&t=HcccbOnes&mserno=20180906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