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政府的統治策略和本土菁英的相應之道、本土政治菁英的社會基礎、社會內部結構等因素,決定了殖民時期反抗運動的成效,本文以被日本總督府所吸納或透過總督府所舉行的選舉所產生的政治菁英為對象,他們構成了所謂「政權協力集團」,在幫助統治者的同時,也成為民間的力量。經由對日本時期新竹政治菁英進行分析,指出大地主多半藉由和總督府的合作,將土地資本轉為近代工商業資本,結成堅固的政商關係。對於小地主,總督府則用對金融的控制將他們納入體制,這些小地主後來多投入選舉,成為第一批民選政治菁英。小地主階級對於政治上的參與,尤其反對運動的投入,多半受限於區域性,較少橫向的擴張,也因此也少有醫師、律師這些專業新興階級的加入。市議會成員基本上仍是中資產階級的天下,符合殖民政權的容忍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