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影片為大壯文化事業執行《103年度國民記憶庫計畫》所拍攝之口述記憶。影片內口述者為李寶玉小姐,出生於1953年,為連江縣南竿鄉津沙村村民。
影片內,李寶玉小姐口述擔任民防自衛隊下的婦女隊之經歷,16歲加入津沙自衛隊,與隊員一起煮飯、生活,還要學習拿47步槍打靶,如果沒握好可是會造成瘀傷的;她也強調,加入自衛隊沒有薪水,都是隊員自己供應生活所需。
根據《103年度國民記憶庫成果報告》指出,過去於戰地政務時期的金馬離島地區,凡男子18歲至45歲,女子17至35歲之適齡壯年,皆須被編入民防自衛隊組織內,並依據年齡大小編入不同區隊,落實戰地下「人人皆兵」之保防目標。婦女隊主要從事救護醫療、支援作戰之任務,帶動精神喊話,並配合各種活動參與勞軍與比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