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製酒業(附臺灣省公賣局新竹酒工場)

新竹市志第四卷經濟志上/工業/食品工業/製酒業(附臺灣省公賣局新竹酒工場),頁189-192。

台灣山胞早知利用唾液使小米發酵以製濁酒。明清時代,平地漢人已有紹興酒及高梁酒之製造與販賣。之後由大陸渡臺者漸多,住民普遍以白麵及紅麴、釀造米酒及紅酒(註十六)。 台灣在日本佔領初期小酒廠林立,共計有二千餘家,規模不大,大部份產品品質欠佳,工廠衛生條件甚差。台灣總督府自明治四十年(一九〇七年)十一月起採取許可制度徵收酒稅、酒廠數逐漸減少。其後為進一步增闢財源遂實施完整的酒類專賣制度。專賣前台灣酒廠數有二百餘家,新竹市有四座,而以鄭雅詩酒廠及林見舜酒廠較具規模。鄭雅詩酒廠位於新竹郡新竹街新竹字東門一九之一~三,明治四十年十一月十二日許可。林見舜酒廠位於新竹郡北門外一四五,明治四十五年二月二十五日許可。高世元酒廠位於新竹郡水田二二二之一,明治四十一年三月一日許可。郭炳南酒廠,位於新竹郡舊港庄新社一二八,明治四十一年一月十一日許可。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四經濟志上〉,第189-192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基本資訊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