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目照片為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於2020年3月7日拍攝。
在馬祖地區最被看重的生命禮俗就是喪葬儀式,因為喪葬儀式不僅牽動著亡者能否安息,也與家族發展興衰有關,各家均不敢輕忽。當在家停棺達七七四十九天或是第五個七天後,出殯的前一天會家屬會請道士辦「做光」的法事,時間約從下午三、四點持續到隔天的凌晨四、五點,共執行12場儀式。
根據97年連江縣民俗及有關文物普查計畫調查報告,在亡者逝世後7天,家屬要開始為亡者做七,以至於亡者可在七七四十九日後得生緣。當到七七四十九天、出殯前家屬會請道士辦「做光」法事,可分為12場儀式。
每場儀式會從長子燒香焚紙開始,並且抽換新的祭品,敲響鑼鼓後開始,12場儀式有請神佛、陞壇、引路、普請供、填錢、打地獄、召魂、寄牒、過橋、做藥師(盤樹)、謝神,最後是送轎,道士會帶著親屬將法事中所用的招魂幡、紙鶴、紙轎等用品燒掉,表示法事圓滿。接著再發給事先紮好的圓柱狀紙錢喪家子孫,女性子孫因為是已出嫁或將來要出嫁的子孫,屬於別人家的人,因此紙錢須在回程半路上丟棄,男性則要把紙錢拿回家放在爐灶上,代表延續香火。儀式通常會從下午三、四點開始,到隔天凌晨四、五點,時間相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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