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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婚嫁習俗:再婚

早期馬祖地區婚嫁多是憑媒妁之言訂下婚約,但婚姻的對象有不同型態,像是再婚中就有上門婚與續弦婚兩種,前者是寡婦招贅、後者則是鰥夫再娶,一般來說上門婚會較續弦婚低調。

根據97年連江縣民俗及有關文物普查計畫調查報告,若寡婦無力撫養子女或供養公婆,寡婦會再婚確保生計,稱作「上門婚」,男方會擇日在傍晚時分進入女方家中,不須拜堂,隔天即可視為兩人為夫妻,兩者所生的子女可約定從父或從母姓。若是鰥夫再娶,則稱作「續弦婚」或接面婚,所娶的妻子稱「接面妻」,而鰥夫續絃不需如寡夫再婚一樣低調,可視財力補辦婚禮;此外,接面妻通常會延續與前妻的娘家關係,被前妻娘家視為女兒,得參與前妻娘家的婚喪喜慶活動。

基本資訊

  • 儀式過程及重要特徵
    上門婚︰是指寡婦招贅。續絃婚︰是指鰥夫再娶,其再娶之女子謂之「接面妻」。
  •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 資料來源
    馬祖藝文協會(2009)。生命禮俗普查表。97年度連江縣民俗及有關文物普查計畫(信仰、生命禮俗)成果報告(頁400-413)。連江縣:連江縣政府。
  • 所屬族群說明
    閩東
  • 舉行時間
    村民結婚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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