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馬祖地區婚嫁多是憑媒妁之言訂下婚約,結婚儀式大致與傳統六禮相符,只是名稱略有不同,像是六禮中的親迎,就包含男方前一日「迎轎」、成親當天拜堂等程序。
根據97年連江縣民俗及有關文物普查計畫調查報告,迎親前一天男方除了送槓(聘金的下半禮)外,還要將轎子送到女方家,稱為「迎轎」。不過,轎子並非家家戶戶都有,因此早年南竿地區就有2、3頂轎子提供租用服務。當男方將租用的轎子帶回家後,會由伴房嬤進行除穢儀式,像是一邊說好話、一邊持紅布擦洗轎子,再貼上道士開的鎮煞符,或是在轎門上掛黃曆。轎子整理好之後,轎子裡會放男方為女方準備的新娘紅襖,再把轎子送到女方家。
轎子抵達女方家的那天夜晚,新娘的女性親戚會聚集在新娘的房間話別,馬祖話稱為「作棉鞋」,長輩會用哭調唱出對新娘的不捨、教誨或祝福,平輩則會唱祝福的話,像是「妹呀妹,作著人厝著聽人嘴,大家佬倌著孝順,小姑小叔著愛疼」「作人媳婦盡艱難,一碗韮菜三般煮,復搪復煮復作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