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初期,延續日治時期的警政制度,1945(民國34)年設有宜蘭市警務課及羅東、礁溪、蘇澳等警察所,隸屬於台北縣警察局。1950(民國39)年宜蘭設縣後,設立宜蘭縣警察局。2007(民國96)年配合地方制度法,改稱為宜蘭縣政府警察局,隸屬宜蘭縣政府,掌理警衛實施事項,兼受內政部警政署之指揮、監督 。 目前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設有行政科、保安科、訓練科、外事科、後勤科、保防科、防治科、鑑識科、勤務指揮中心、督察科、公關科、秘書科、資訊科、法制科、人事室、政風室、會計室、刑事警察大隊、保安警察隊、交通警察隊、少年警察隊及婦幼警察隊等單位。下轄所屬二級機關有宜蘭分局、羅東分局、礁溪分局、蘇澳分局及三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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