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農田水利會起源於日治時期的公共埤圳組合,後期稱為水利組合,整合水利事業相關組織,經營水利工程、維修灌溉溝渠。戰後,1946(民國35)年,宜蘭共計有宜蘭、羅東、蘇澳等農田水利協會。 為提高農民受益,發展農村經濟,1956(民國45)年改為宜蘭、羅東、蘇澳三個水利委員會,設置代表大會及評議委員會,代表由會員直接選舉產生,評議委員及會長再由代表間接選舉產生,讓水利事業成為自治組織。之後,中間有一段期間是由政府直接遴派會長,2002(民國91)年起,就由會員直接選舉產生會長暨會務委員。而2013(民國102)年1月1日起由「臺灣省宜蘭農田水利會」更名為「臺灣宜蘭農田水利會」。 臺灣宜蘭農田水利會設有管理、工務、財務、總務等4組及主計、人事、資訊、輔導等4室,除兩個原鄉地區外,每個鄉鎮市設有工作站,全縣有198個水利小組、975個水利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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