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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雜魚加工合作社成立-馬祖日報

為刺激生產,維護漁民利益,地區七位人士籌組「馬祖雜魚加工合作社」,1974年(民國63年)3月,經司令官兼主任委員核定准予成立。馬祖雜魚加工合作社的七位發起人,計有曹順官、鄭依發、鄭飛龍、黃順泉、陳全妹、曹依俊、曹天金等。「馬祖雜魚加工合作社」之組社方針,共有十點: 一、保障地方游資投資機會,拒絕外來資金。 二、維護公道魚價,合理分配勞資利潤。 三、保障地方飼料來源,優先供應地方需求。 四、營業利潤兼享大眾,經營成敗責任由股東承當。 五、謀取漁民福利,部分盈餘充當漁民子女獎助學金。 六、預防大吃小歪風,限定股東認股數。 七、健全會計制度,定期公佈財務報表。 八、取工人選,優先錄用地方可用之才。 九、不斷研究發展,俾擴大社務增加地區就業機會。 十、提高產品品質,以樹立地方產品之信譽。

基本資訊

  • 地點-地址
    南北竿臨時辦事處 猛沃港
  •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 資料來源
    馬祖雜魚加工合作社 司令官核定准予成立 地區成年居民均可認股入社(1974)。馬祖日報,第二版(3月24日)。
  • 時間迄
    年代不明
  • 時間起
    1974/03/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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