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民國59年)11月12日成立的連江縣在鄉軍人工程隊,為縣府成立,設立目的一為減輕軍工代建工程的負荷,解決退役還鄉軍人的生活;二為用自己的勞力,建設自己的家鄉。工程隊在成立之初,由縣府建設科宋福賓股長兼任,幾個月之後政府在「以隊養隊、以隊管隊」的原則下,將隊長一職交由工程隊自己推選,縣府僅提供技術上及工料運輸的協助,1971年10月,工程隊首屆隊長順利產生,由原第一分隊長曹得車當選,至1972年工程隊計五個分隊,分別在南竿、北竿、莒光三個鄉工作,隊員共80餘人,以南竿兩個分隊最健全。 據馬祖日報1972年11月3日介紹在鄉軍人工程隊成果,自成立以來,已由政府代管變為自行經營,由承建修繕變為興建建築,並由軍方支援變為自立承擔,執行工程包括:珠螺村護堤、苗圃水泥道路及灌溉系統、示範豬舍一百間、馬祖漁產品加工廠廠房、中隴國民住宅、人行道、鄉村水溝、圍墻與民房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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