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淡水廳誌》、《淡水廳築城案卷》、雍正皇帝於雍正11年對台灣築城所批告之諭告書、日據時代所測量的地籍圖為主,地方縣志為輔,說明新竹城之築成原因、興築過程,檢視各個時期築城牆目的及城牆所圍的區域與廟宇、官僚廳署、聚落位置之關聯性,以時間與空間上的變遷,推論台灣城市城牆演變過程及造成臺灣城市幾何形狀之影響原因。 新竹城發展過程分為四期:1733年~1759年之竹城時期、1759年~1806年之無城時期、1806年~1827年之土城時期、1827年~1842年之石城與1842年後的二重城時期。 在各時期城牆興築也因目的、規模,使得經費來源及籌集上有所不同,在竹城、土城的興築多是為了防衛,經費來源除卻皇室及地方官外,最大佔比仍為民間出資,但在前石城時期,民變規模變小,防衛因素已非築石城牆最大原因。台灣道孔昭虔卻提出拆除內城門及外城牆,改建範圍介於兩者間的石城牆,共同原因防衛外,還有配合淡水廳行政位格,及象徵繁榮的經濟因素。 後再說明城牆以環植刺竹防衛並非新竹城特有的城牆地景,依植竹木、刺竹為台灣特產,適於防衛的特性與政策實行上來推論此一城牆地景形式與民變、政治的關係,並說明竹城的內城牆外刺竹的城牆地景形式與後來台灣城市形狀無關,也推翻所謂「竹城為台灣城原型論」之論點,說明為了自衛之土圍、土堡方為台灣城市形成發展的原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