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河山」精神標語位在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街區靠近飛機場,標語為取自南宋岳飛所書,由清末秀才周承忠集結而成。
岳飛的手書《弔古戰場文》的碑拓,從其中「河水滎帶,群山糾紛」一句里摘出「河」,「山」二字,又取「秦沒而還」中的「還」字,由於文中沒有「我」字,周承忠便從「奇中有異於仁羲」一句中,選擇了「羲」的下半部分截出了「我」字,最終編成「還我河山」四字。此幅作品刊登於再版《中國形勢一覽圖》的扉面,《東方雜誌》主編金兆梓見到《還我河山》,也立即在雜誌上刊出。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代表著岳飛精神的《還我河山》迅速傳遍全中國,成為救國、復國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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