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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塘岐村「還我河山」精神標語

北竿塘岐村「還我河山」精神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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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塘岐村「還我河山」精神標語

「還我河山」精神標語位在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街區靠近飛機場,標語為取自南宋岳飛所書,由清末秀才周承忠集結而成。

岳飛的手書《弔古戰場文》的碑拓,從其中「河水滎帶,群山糾紛」一句里摘出「河」,「山」二字,又取「秦沒而還」中的「還」字,由於文中沒有「我」字,周承忠便從「奇中有異於仁羲」一句中,選擇了「羲」的下半部分截出了「我」字,最終編成「還我河山」四字。此幅作品刊登於再版《中國形勢一覽圖》的扉面,《東方雜誌》主編金兆梓見到《還我河山》,也立即在雜誌上刊出。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代表著岳飛精神的《還我河山》迅速傳遍全中國,成為救國、復國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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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空間、地域與遷徙
建檔單位連江縣政府文化處
所在地-地址
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
免費進場
所在地-緯度
26.22377
所在地-經度
119.99861
是否開放
資料來源
中國科技大學(2008)。北竿鄉軍事類文化景觀普查表。97年度連江縣北竿、東引軍事類文化景觀普査計畫成果報告書(附錄一)。連江縣:連江縣政府;一拍ANYANG(2017)。「還我河山」原來不是岳飛說的,真相竟然是他!。每日頭條(10月7日)。2019年3月18日,取自https://kknews.cc/history/65rbeom.html/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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