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研究範圍以新竹地區的十三個鄉鎮市及新竹市為主,其中新竹市已少客家傳統建築。傳統建築應廣義地包括歷來居住於台灣的土著族群,以及原居大陸閩粵各區於歷代移民台灣區的漢人族群,為各自的傳統社會文化構築具獨特性的容身(或生存)場所(或人為環境)。本研究以清代及日治時期所建之傳統建築為主,日式建築排除在外。客家人對於容納著同宗族的人群維持聚族齊住並一同開伙的生活房屋,稱之為「伙房」,一般認為「一堂二橫」是最基本的要求。 探討分為新竹客家家屋構築方式之演變過程、空間名稱與用途、建築構法、材料與裝飾等方面。在演變過程中,民居會隨著拓墾時期而有不同的形式,根據時期不同及當時的時代背景與族群關係分析,呈現不同的屋舍特徵。 建築空間用語的使用可呈現族群特有文化,而空間名稱則是由居住者賦予空間具有意義的用語,人可透過空間名稱的用語了解或參透其族群生活與居住文化。本文原則上空間名稱以客語為主,而其餘之建築裝飾與營建用語等則以現有的研究成果為參考,依空間出現位置依序排列述明其空間使用狀態,因主要目的是說明新竹客家傳統建築內常態性的空間,故原則上以較常出現的空間作為敘述對象,例外者略之。依序是水池與莿竹、門樓與圍牆、禾坪、廳下、正間、灶下、間房及化台。 建築構法介紹屋身、橫屋、步檐作法,其中步檐的三種形式因其施作程序與人心裡概念上有等級之分,此等級也表現於堂與橫屋的施作上。裝飾原則上即是表面材料的表現,新竹地區之傳統建築裝飾大致可分為石、磚、木、洗石子、白灰泥、彩繪與書法、彩磁、剪黏、交趾陶及其他。還有見證時代性的材料,如彩瓷、小口馬賽克磁磚等;民宅內的文物部分,多以對聯、匾額、碑文、香爐、金爐、人物之畫像與銅像等為主。最後探討成果中就民居部分以伙房屋數量最多,依序是單手,再來是竹篙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