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卷首下/新竹市志凡例,頁3。
新竹市志凡例
一、本志共分八志,依序為土地志、住民志、政事志、經濟志、文教志、選舉志、人物志、藝文志。每志一卷,另加卷首,卷尾各一卷,則全志共十卷。除卷首、卷尾外,各志下依序分為篇、章、節,必要時其下得再分項、目、款。
二、本志卷首列載序、照片、輿圖為卷首上;凡例、綱目、史略、大事記則分別於卷首下。
三、土地為人類提供生活的空間,並與人類歷史發展有最為密切的關連,故列土地志於卷一,分別描述地理、氣候、災害、市街(城池)、史前遺址與名勝古蹟。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首下〉,第3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