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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保第第三進牌匾─德同再造

戴潮春事件係臺灣清治時期後期重大民變事件之一,由當時位於四張犁(臺中市北屯區)一帶的地主戴潮春對抗官府,繼而演變出重大的民亂,影響範圍北自大甲,南到嘉義。此次民亂由於霧峰林家平定有功,因此獲得清政府的樟腦收購特權,並因為獲得部分仕紳田產,成為臺灣最具影響力的家族。事件後,林朝棟建議劉銘傳僅追究帶頭者的責任,因他的建議也得到彰化二十四庄(今彰化縣花壇鄉、大村鄉等地)的居民感念,免於被究責,於1889年贈與他「德同再造」的匾額。 匾額以楷書書寫「德同再造」四字,前款「恭頌蔭翁觀察大人勳德」,後款「燕霧保二十四庄紳董仝立。光緒十五年梅月穀旦」。全匾以浮雕方式裝飾祥雲、花草、蝙蝠等圖案,呈現出華麗斑斕的效果。

基本資訊

  • 所在地-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26號
  • 免費進場
  • 所在地-緯度
    24.062804
  • 所在地-經度
    120.700848
  • 是否開放
  • 撰寫者
    洪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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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霧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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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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