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花廳戲台座落於霧峰林家本堂大花廳內,原建屋係1890年(光緒16年)起開始蓋的一座三落的宴會廳,1894年左右完成,為林朝棟任台灣省撫墾局長時所建,作為霧峰林家逢年過節喜事和宴請賓客的宴會大廳,是大戶人家款待貴賓的「招待所」。第二落設大花廳戲台,整個戲台建築採用台灣珍貴的檜木為主建材,福州式的建築風格精緻華麗,戲台屋頂及樑柱裝飾極盡巧工,裝飾中寓含榮華富貴長壽吉祥之意。其中戲台上方八角藻井置中雕琢花中之王-牡丹花,意味花開富貴,故取名「大花廳」。當時還有專屬的子弟戲班,戲台表演的地方是中間的大舞台,後方和兩側是樂團或是表演者準備的地方,戲台配置相當完整。戲台左右護龍則是觀眾席,每有結婚、生日喜事,必演戲慶祝,是林家鼎盛時期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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