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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焜霖之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開釋證明書(監訓字第6816號)

1.蔡焜霖之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開釋證明書(監訓字第6816號),部分內容如下: 姓名:蔡焜霖。性別:男。年齡:三一。籍貫:台灣臺中。裁判或送執行機關:前保安司令部。裁判書字號:(39)安潔字第2945號。開釋後住所:台中縣清水鎮文昌街六號。罪名:叛亂。刑名刑期: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七年。執行起迄日期:自三九年九月十日起至四九年九月九日止。行狀及悛悔情形:思想改正學習甲等。開釋後報到機關及地點:臺中縣警察局。右證明書交蔡焜霖收執。中華民國四十九年七月十二日。(本證不得單獨憑報戶籍須持有戶籍遷出聲請書方為有效) 2.蔡焜霖,台中清水人,生於1930年。1949年台中一中畢業後因家境關係未繼續升學,進入清水鎮公所工作。1950年因曾參加讀書會遭逮捕,受刑求逼供,被迫認罪並以「參加叛亂組織」判刑10年,1951年送往綠島服刑。1960年出獄後,受恩師推薦進入《東方少年》任編輯,後創辦《王子》半月刊,並協助紅葉少棒隊參賽。因財務困難,出版社於1969年倒閉,之後轉入國泰人壽及國華廣告工作。1987年起,積極參與受難者平反運動。 資料來源:口述影像紀錄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6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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