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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耀廷寄給施月霞的書信(第二十四信)(1953年9月27日)

1.劉耀廷1953年9月27日寄給劉月霞(施月霞)的書信(第二十四信),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給我最心愛的月霞第二十四信:九月二十五日接到月霞的二十一信及二十三日接到小包二件,內所有蛋類、月餅、蘋果等已查收。月霞,妙君十月在台北舉行的省運,妳也要來參加嗎?那來她要來的時候,望妳叫她帶下來下記的東西給我。白運動靴一双,那條國防色去染了青色的長褲(我時常穿的)一條,耀星兄作業用的簡單外衣(木綿)一領,我在家時每日所用的白襯衣(破没関係,但須要修補才好)以上這四件要帶來給我應用。以外没註文的東西決不要送來,我也有一點東西想要退回了......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5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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