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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鍾靈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開釋證明書(字第343號)(1968年9月9日)

吳鍾靈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開釋證明書(字第343號)(1968年9月9日),部分內容如下: 姓名:吳鍾靈、性別:男、年齡:肆壹、籍貫:台灣新竹縣、裁判或送執行機關: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判書字號:警審特第24號、開釋後住在所:基隆市七堵路89號、罪名:叛亂、刑名刑期: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伍年、執行起迄日期:47年9月10日起至57年9月9日止、行狀及悔情形:良好、開釋後報到地點:基隆市警察局、報到期限:伍拾柒年玖月拾陸日、右證明書交吳鍾靈收執、中華民國伍拾柒年玖月玖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6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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