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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鑫麟之台北帝國大學給俸證明

此文物為已故政治受難者胡鑫麟醫師之台北帝國大學給俸證明,其中內容如下: 「胡鑫麟任台北帝國大學助手給六級俸 昭和二十年五月七日 (蓋有台北帝國大學校章)」 此文物為胡鑫麟醫師於日治時期擔任台北帝大醫學部助教時的給俸證明,除了是胡鑫麟醫師生命歷程的見證外,也說明了日治時期台北帝大醫學部的發展歷史,實乃近代台灣歷史及台灣醫療史的珍貴歷史文物。 政治受難者刑滿獲釋後,或因已被原任職單位除職,或因警察至任職單位「關切」,導致無法返回原任職單位;1995年「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立法公布,政治受難者自始有法律依據能為爭取自己於戒嚴時期受損的權利。胡鑫麟醫師便是在此背景下,於1997年提出受損權利的回復,為自己因政治案件被迫從台大醫學院「離職」一事,透過法律途徑獲得權利回復。 詮釋者:梁正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4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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