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胡鑫麟之國立台灣大學聘書 國醫聘字第〇六一號

此文物為已故政治受難者胡鑫麟醫師之國立台灣大學聘書,聘書編號為:國醫聽字第〇六一號,其中部分內容如下: 「國立台灣大學聘書 茲敦聘 胡鑫麟先生為本大學醫學院講師 茲訂定聘約如左 一、薪金每月台幣貳百肆拾元按月致送 二、每週授課以九學分至十二學分為標準 三、聘期自民國三十六年八月至三十七年七月底止 續聘逾一個月前另訂新約 四、其他事項依照教員聘任及待遇規程辦理」 此文物為胡鑫麟醫師自1947年8月至1948年7月受聘台大醫學院講師的聘書,除了是胡鑫麟醫師生命歷程的見證外,也說明了二戰前後台北帝大醫學部和台大醫學院的歷史延續,實乃近代台灣歷史及台灣醫療史的珍貴歷史文物。 政治受難者刑滿獲釋後,或因已被原任職單位除職,或因警察至任職單位「關切」,導致無法返回原任職單位;1995年「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立法公布,政治受難者自始有法律依據能為爭取自己於戒嚴時期受損的權利。胡鑫麟醫師便是在此背景下,於1997年提出受損權利的回復,為自己因政治案件被迫從台大醫學院「離職」一事,透過法律途徑獲得權利回復。 詮釋者:梁正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4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