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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服務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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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服務手冊

1.國民大會服務手冊一本。封面印有第二屆國民大會臨時會,中華民國八一年三月。首頁為目錄:壹、開會典禮。貳、交通服務。叁、午休服務。肆、膳食服務。伍、旁聽規則。陸、文康設施。柒、一般服務。捌、委託服務。玖、專業服務。拾、特約服務。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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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文化部典藏網
建檔單位文化部典藏網
作者
作者:
日期
年代: 1992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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