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4月25日)

1.魏廷朝4月25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惠:《減肥新法》已收到。早晨洗的被單已乾。冬衣等五月中再送出去。讀遠景版的《卡拉馬助夫兄弟們》,譯文差勁,糟蹋名著;但手頭沒其他的書,只好苦讀下去。菜不必送多,一兩個就好,最希望吃「新鮮」的,如生菜沙拉,小黃瓜拌芝麻醬之類。油少一點,冷了,才不至膩口。早餐黃蘿蔔;午餐梅干菜扣肉、高麗菜炒蝦米、米醬湯;晚餐滷蛋一個、炒高麗菜、高麗菜湯,香蕉一根。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