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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99)(1982年6月24日)

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99)(1982年6月24日)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99)(1982年6月24日)

1.魏廷朝1982年6月24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99),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前天收到六月十八日寄來的家信。星期天晚上靈感枯竭,寫不出詩,臨時改變主意,回一封短信給妞妞,實在抱歉之至。今天傍晚,勉強擠出一首五絕,但願不致使你失望:「禪房竟日對烏雲,偶見雀群窗外巡;底事啁啾「勿忘我」,又逢端午倍思君。」另外,改寫《白髮吟》的歌詞如下:「天使,我年紀已漸老,滿頭白髮一臉紋;縱然愛惜,縱然挽留,再也留不住青春。只有你在我心深處,永遠美麗又溫存,但願我倆牽手同行,直到生命的黃昏!」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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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文化部典藏網
建檔單位文化部典藏網
作者
作者:
日期
年代: 1982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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