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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欽生命盤

1.1967年陳欽生決定前往臺灣時,家中除了三姊外,其餘的家人都反對,理由是母親在陳欽生12歲時曾幫他算過命,命盤當中有句警語「不可前往北方,否則會有一場大劫難」。本件即為陳欽生12歲時所做的命盤。 2.陳欽生1949年生於馬來西亞,祖籍廣東梅縣,客家人,僑居馬來西亞霹靂州怡保市,1967年來臺灣,以僑生身分就讀成功大學化工系。求學期間,因1971年臺南市美國新聞處發生爆炸案,被羅織成為主謀,後因美新處爆炸案由謝聰敏等人扛起後,警總轉以共產黨罪名起訴陳欽生,後遭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前後曾關押於景美看守所、綠島、土城仁教所等地。1983年出獄後因無法獲得護照與身分證,求職困難,經歷過一段困頓的時期,直至1986、1987年陸續取得身分證與護照後,在臺灣工作才較上軌道,後從事貿易工作。 參考資料: 節錄自鄭慶龍等,《走過長夜:政治受難者的生命故事.輯四,在逆風中奮起》(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2017),頁155。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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