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此件文物是姜民權於獄中使用的日曆本,年份為1952年。 2.姜民權1930年出生於江蘇松江,後1948年自上海登船來台,考上國立臺灣大學物理系,成為該系的第一位女學生,並且靠著獎學金與家教獨力賺錢過活。1949年四六事件爆發時,姜民權曾幫忙運送衣服、食物等物資。在臺大唸書時,她加入了「耕耘社」,與同學們一起種菜,也認識了歷史系的于凱、張慶等人,後於1950年爆發中共中央社會部案,于等人被捕,身為耕耘社社員的姜民權也一同被捕,直接從臺大校園內被帶走,在審訊室經歷了電擊等審問,最終被以「參加叛亂組織」罪名遭判刑十五年。出獄時已經中年,後經同學介紹認識農業專家夏雨人並結婚生子。 參考資料: 何慕凡,〈典藏文物分享--臺大物理系第一位女學生姜民權〉,《向光》3(新北:2020.11),頁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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