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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物單

1.本件為1973年3月8日李政一的家屬杜淑美,寄送西點至景美看守所之送物單。相對於偵訊階段的嚴防串供,政治犯在移入軍法看守所後,家屬才會收到通知,因此政治犯才得以與親友間通信,接受物品寄送等,收到親友送來的物品,常常是身心上的慰藉。 2.李正一(1941-),臺灣臺南人,臺灣大學經濟系畢業,時任貿易商。1971年因涉「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被補,判處有期徒刑9年,減處有期徒刑6年,1977年刑滿出獄。 參考資料: 《臺灣監獄島--解嚴三十週年系列活動:白色恐怖時期不義遺址全臺巡迴展》展覽手冊。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杜淑美
  • 日期
    年代: 197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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