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劉辰旦於獄中臨摹數量最多的主題是鳥,每一隻鳥都代表著他在獄中思家的心情或生活態度,鳥儼然成為劉辰旦的個性寫照,本件為其於獄中繪製之水墨畫,畫作內容為樹枝上的鳥。 畫作上之款識:六大山人辰旦寫/一九七三、九、三十 欽印:六大山人 手繪欽印:右上:鐂/右下:辰旦 2.劉辰旦(1937-),臺灣臺南人。1971年因涉「彭明敏案」、「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李敖案」被捕,時任水泥公司屏東營業所管理員;被捕後拘禁於警備總司令部保安總處地下室及六張犁看守所進行偵訊長達近一年。1972年移送景美軍法處看守所,判決結果處以15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間因美術老師婉拒函授,決意自學繪畫及書法。每日早晚以牢房廁所門板為桌,開始獄中書畫生涯。獄中囚禁於六號牢房,在狹小的方形牢獄中,房內六個面構築出一塊個人場域,乃自稱「六大山人」。1975年經上訴及國際特赦組織關切,覆判結果為有期徒刑8年6個月,減刑為有期徒刑5年8個月,1976年刑滿出獄。 參考資料: 1.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移交檔案詮釋資料建置計畫》,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委託計畫期末成果報告,2019。 2.劉辰旦,《黑牢中的神遊世界:劉辰旦獄中畫作圖錄》,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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