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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7年8月23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7年8月23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賢妻淑女:妳好!十年來這是第一封自由信,可放心談心,真令人興奮!别後已三天,情况可好,想念得很,法院之事如何?請回信示知,免我掛念。妳的事就是我的事。這三天内,每天都有堂兄弟、堂嫂、堂姪、堂姪女、姊夫外甥等一批一批的人來看我,大家為我高興,較親的還送豬脚麵等,真謝々他們。前天下午阿長用幾車带我到街上買臉盆、熱水瓶、衣架等々日用品,近十年社會繁榮真快,道路建築物、工廠把我弄成眼花撩亂,好像到了一個另一新城鎮,因太久没買東西,進入買賣商場,自覺反應遲鈍,似乎自己已落伍了。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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