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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6年12月14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6年12月14日),內容如下: 淑女吾妻如面:母親和三姊週日來面會,十一時到達,中午在這兒吃了午餐,到二點半離開,母親送來雞腿等好吃的食品,中午我們談得很融洽。 同日家姪阿長带他的太太(桂英)抱一個小娃々來面會,這個小娃々是他們的第一胎,說是第一次出門,我真土!也不會包一個红包给她,家姪還送了我錢,他們走了我才想到沒包红包,大概是自己没小孩,比較不懂這禮俗。請妳記住:我那件西裝褲,請把褲頭放大二吋半(約兩寸),廿五日拿來给我穿々看。别忘了。餘事面談。祝 愉快 夫國民敬上 十二月十四日。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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