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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6年8月31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6年8月31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賢妻如面:一週又過去了,我上週寫給妳的信收到否?尚未收到妳的回信呢?近日好嗎? 上週五我們這裡舉辦歌唱此賽,團體的合唱,我們第三班在我每晚勤加教唱之後,於比賽時終於獲得冠軍,我這個指揮也獲得許多好的評語,妳也分享我的高興吧! 不過能獲得冠軍還是訓導先生勤加督唱,及全體同學通力合作,才有此成績,除獲所方獎金五百元外,我們的訓導主任還賞我一條總統牌香煙,我立刻把它分給全體同學,表示功勞是大家的。週日(廿九日)三姊和她的四個千金都來面會,送了很多種水果和香陽、綠豆湯等,真謝々她,我已寫一封信謝々她。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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