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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2年6月25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2年6月25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吾妻:寄來稿紙、運動帽等七種物品如數收到,免念。太極拳我已學會,並且敢於散步時和同學們在散步場亮相了。我們房間的光線和空氣都比景美看守所好多,身體已漸獲强壯。以前在看守所因練唱歌稍傷到聲帶,我本星期已呈上報告並經批准,所請你到漢藥店幫我買些「胖大海」,並買些「冰糖」一起寄來,以便治療,妳在看守所送给我的冰糖還有一半這次遷移都已遺失了。妳的信文句流暢,字體秀麗,同房的人都讚美妳,我因妳感到驕傲與光榮,妳知道吗? 下週我要寫信给姪女红桃,餘下次談。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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