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2年8月6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2年8月6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音妻:妳所提知恩圖報一事,我早就有同感,所以親友中那一個接見過我或送過我東西或照顧過家人我都有記下,別人對我一分恩,我將來一定報人三分。叫旺弟男人不要太內向常躲在家裡,應該多到外面跑々,一方面對身心有益,另一方面也可多認識些人學些做人道理。理光頭是規定,大家統々一樣,好像重新到學校做學生一樣,我們都很習惯,我每天都洗頭,有時天氣热還洗兩次澡,我向表來很注重清潔,免念。這裡有蔬菜吃,免念。由於空氣好,光線好,我身體健壯得多,請母親免掛念,並謝々她的關懷。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