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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2年11月5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2年11月5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賢妻:很難得我們這週還做了幾天外役的工作,因為我們同房大家都很守規矩,内務又好,所以長官叫我們去挖些土做個曬衣場,這樣流些汗對健康是很有裨益的。十月初我已告诉妳我已找到一個對象每天晚上練習英文會話,到現在已相當流利,相信將來必有用處。妳晚上有何消遣,妳或可做些剪貼,報紙或雜誌上凡妳有興趣的如短篇散文或有關健康常識,或其他等都可剪下貼在簿子上,這可能比天天做電視的奴隸要有意義些,且我將来出去可看々。如有去台北代向二兄問好,並去看々林太太,向爸媽問安。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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