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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2月24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2月24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妳好。上週給紅桃姪女回信,她很關心我,說我如要什麼東西可不要客氣向她寫信。上上週給阿長侄回信,因他正開個小型工廠,我告訴他一些經營方面應留意的地方。所以兩週沒向妳寫信。近日妳須為選舉事忙碌,為響應政府革新號召,一切當以節省守法為應守的原則,而應以為民服務和實行諾言博得選民支持。我們最近也看了電影,這裡過節都有加菜。這裡氣候對身體很好。這裡除廚房外役外,無外役。每天除讀書外,做一次太極拳和兩次體操。投稿事,這裡大概尚未准予開始,以後准了再說,錢還有。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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