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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4月7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4月7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賢妻:25日、31日兩信已收悉。上週寫信給新酉胞兄,所以沒寫給妳,請諒!媽贈款給妳買衣服,想是由於老人家疼媳婦的愛心和她佩服妳的堅貞精神,尤其這幾年來,妳對我精神上物質上的供應,她老人家是很明白的,而且每逢她生日妳都買生日禮物賀她......這些怎不激起她的愛心呢!妳應領受她的愛心,去買幾件衣服吧!我這裡還有錢,不要再寄來,等我需要再寫信給妳。我身體安康,這裡伙食比景美好多,營養是夠了,只是有時候買些水果。彩色風景照照相館可能有,或世界風景印成卡片那種也可,約寄廿張來。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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