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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6月17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6月17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賢妻:我於散步時,除打太極拳外, 最近有時也打羽毛球,本來我從來沒學過,不會打,但打了三次之後,已打得還不錯,因為我運動神經發達學起來比較快,羽毛球妳會打嗎?妳也可以學々, 開始時不妨只打八分 ─十分鐘就好,以後再慢々延長,運動可增強心臟的力量,也許妳會認為對心臟負擔太重,但相信妳也看過報紙,現在對心臟患者的治療,除嚴重者外,醫生都要訓練他們跑步,因為運動可增強其機能,不運動則永遠衰弱之故。去年這裡六月初就很熱,今年慢一點,此時才剛要開始熱。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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